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生所在班级评议,院内审核,现将我院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5个工作日(9月21日至9月25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时间内,以书面形式、真实署名向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(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2141,联系人:梁昕园,联系电话:18877158899)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信息与设计学院
2020年9月21日
202009231645057776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