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生所在班级评议、院内审核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现将我院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5个工作日(9月17日至9月24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时间内,以书面形式、真实署名向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(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2141,联系人:梁昕园,联系电话:18877158899)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20210917225140134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