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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郊游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8-07-13 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编辑:  作者:学生科  点击次数:

为使学生集体外出郊游有组织、有纪律地进行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办法:

一、制订郊游方案:

申请外出郊游的班级,必须制订周密的郊游计划,内容包括:郊游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数、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以及有何安全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等。

二、填写郊游申请表:

申请郊游的班级到系办公室,领取并填写“郊游申请表”。

三、办理审批手续:

班级集体郊游,经辅导员(班主任)同意后,由各系审批,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
四、注意事项:

(一)严禁组织危险性郊游活动或者到危险区域郊游;严禁到江、河、湖、海、水库等郊游;严禁以郊游为名组织学生在校外过夜。

(二)学生外出郊游,必须由班主任(辅导员)或至少一名任课教师带队。

(三)郊游活动不得占用教学、工作时间,不得影响学习。

(四)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,包括交通安全、活动安全等。

(五)出发前,带队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全措施,进行安全教育;郊游时,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,确保安全往返。

(六)在郊游过程中,如发生意外事故,必须及时采取应对措施,并马上报告系领导和学院领导。

(七)郊游结束后,应当清点人数,集体返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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